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简章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83年,是长沙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湖南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湖南省卓越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70年的原长沙市长郡中学分校、长沙县九木中学、长沙县第八中学。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其中路口校区位于长沙县路口镇上杉市,星沙校区位于长沙县长龙街道,总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立足县情,开设有智能制造、建筑工程两个专业群和园林、会计等十余个专业,可容纳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人。 学校以“明德修业,自强不息”为校训,倡导快乐校园,实施扬长教育,秉承“适合师生成长、契合产业发展”的办学理念和“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现代化职业教育。 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德育先进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美国、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喀麦隆等国际教育考察团曾来校参观考察,每年还有国内多所兄弟学校前来交流学习,被誉为“湖南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83年,是长沙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湖南省卓越职业学校,湖南省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建设单位(A类)。
学校拥有路口和星沙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5493.03平方米,建筑面积123264.84平方米,现有常规教学班90个,在校学生4176人。学校设智能制造、建筑园林、现代服务业三个专业群,涵盖14个专业。
学校秉承“明德修业,自强不息”的校训,大力倡导快乐校园,突出扬长教育,坚持“适合师生成长,契合产业发展”的办学理念和“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办“学生有收获、教师有成就、社会有赞誉”的高质量职业教育。办学以来,学校多次被新华社、人民教育、光明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新湖南、长沙晚报等媒体报道,被誉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
二、招生计划:
(1)高考班招生计划:
(2)普通班招生计划:
普通班培养目标: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专业课程及培养目标
机械制造技术专业
【核心课程】
机械装备基本技能、质量控制与管理、数控车工编程与操作、钳工加工技术与技能、车削加工技术与技能。
【培养目标】
高考班: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普通班: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核心课程】
数控车削加工、数控铣削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三维建模数字化设计、数控加工工艺、机床夹具设计、多轴编程与加工。
【培养目标】
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
【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电子电工、机械基础、汽车使用与维护、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
【培养目标】
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核心课程】
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汽车定期维护、汽车发动机维修、汽车传动系统维修、汽车悬挂、转向与制动系统维修、汽车发动机电控系统检修、汽车车身电气设备检修、汽车空调系统检修、汽车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网络控制系统检修、新能源汽车结构与检修。
【培养目标】
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建筑工程施工专业
【核心课程】
土木工程识图、力学基础、工程测量、建筑法规、建筑CAD、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构造、建筑结构、GPS。
【培养目标】
高考班: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普通班: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
【核心课程】
AD、建筑法规、建筑合同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鲁班软件算量、平法识图与钢筋算量、建筑施工技术。
【培养目标】
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园林技术专业
【核心课程】园林美术、园林植物、园林测量、园林制图、艺术插花、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园林设计基础、园林 CAD、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
【培养目标】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核心课程】
旅游概论、导游实务、旅游法规、旅游地理、景区讲解、旅游礼仪、化妆、旅游英语、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与管理、前厅、旅游计划调度、旅行社服务网点实务。
【培养目标】
高考班: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普通班: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航空服务专业
【核心课程】
民航概论、民航英语、航空服务礼仪、化妆、茶艺、形体训练、客舱服务、旅游概论、导游实务、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与管理、前厅。
【培养目标】
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幼儿保育专业
【核心课程】
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护理医学、音乐、舞蹈、美术、幼儿园班级管理、幼儿游戏设计、婴幼儿营养与护理、幼儿玩教具制作。
【培养目标】
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计算机应用专业
【核心课程】
常用工具软件、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多媒体动画制作、数据库基础、计算机录入技术。
【培养目标】
高考班: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普通班: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会计事务专业
【核心课程】
会计基本技能、会计基础、出纳实务、企业会计实务、税费计算与缴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实务操作。
【培养目标】
高考班:参加对口高考,通过考试考入本科院校就读。
普通班: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电子商务专业
【核心课程】
电子商务基础、网络营销实务、网页设计、网点运营、网店装修、客服管理。
【培养目标】
1.参加单招,通过单招考试考入高职院校就读;2.就业创业。
05
招生办法
1、凡2023届应届合格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要求思想品德端正,身心健康,无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习惯,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染发烫发、戴耳环耳钉、纹身刺青等不当装扮,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航空服务专业需通过航空服务专业面试并合格才能报考,面试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
3、长沙县县内和长沙市城区初三毕业生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地学生需提前来校面试并初步确定就读专业,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正式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初二初三年级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荣誉的优先录取。
5、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通知要求的时间进行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就读我校。
06 报名咨询 1、招生咨询 可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电话咨询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将于中考成绩公布后至网上志愿填报截止之前在星沙校区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活动,欢迎广大家长和考生来校咨询。 2、学校地址 星沙校区:长沙县长龙街道龙井路17号 路口校区:长沙县路口镇上杉市村
07
报考须知
欢迎全体应届初三毕业同学报考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希望大家都能顺利入读我校,与学校的学长、学姐们一起成长。现将报考我校应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1、长沙县考生录取流程
长沙县县内考生按要求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县教育局按照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有意愿就读我校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批次填报我校志愿。长沙县初升高志愿填报系统中,我校共有两个批次:第二批次(县职专高考班,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第五批次(县职专普通班,可填报10个专业志愿)。
建议两个批次5+10个专业按照自己的意愿顺序全部填满(同一批次多次重复填报同一专业无用),才能尽可能地保证录取。
(以上为2022年志愿填报方式,2023年如有调整请以初中学校培训的为准。)
2、长沙市城区考生录取流程
长沙市城区考生,请登录长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2023年长沙市城区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窗口进入系统页面,界面将出现“普通高中志愿”、“职业院校志愿”两个端口,请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具体操作请按初中学校培训指导的为准)
长沙市城区职业院校志愿填报将按“学校+专业”方式,即学生先确定报读的学校,再同步选择该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具体操作请按初中学校培训指导的为准)
志愿系统中每位学生可选多个平行志愿,凡有意愿报考我校的长沙市城区考生请务必在此批次志愿里,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以尽可能地保证录取。
3、外地考生录取流程
省内的外地州市学生,建议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请携带成绩证明及学生手册,于7月30日前来我校星沙校区进行专业咨询、面试、报名。
4、县内特长生招录及航空专业面试(详细方案请关注学校官网、官方公众号通知)
08 学生就读费用说明 温馨提醒: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不收取预报名费或考试费用等,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1、学费减免和奖扶政策 中职学段所有学生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免学费入学。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以及涉农专业的学生,除免学费外,前两年还可按当年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年)。 2、其它费用预算 ①书籍课本费(代收):800元/学期(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②住宿费(限寄宿生):300元/学期 ③校服费(新生入学首期):约450元。(全校学生统一着装,含夏、秋、冬季全年全套校服,费用交校服中标供应商。) ④公寓用品费:约450元/套。(住宿生统一按要求准备全套床上用品,按需自愿购买,费用交中标供应商)。 ⑤保险费:学平险150元/年,自愿投保,交保险公司。 注:以上第③④两项费用以当年供应商实际报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