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录取分数线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高校,被誉为湖南建设人才的摇篮和百万建筑湘军的“黄埔军校”。现设7个教学系部,开设26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高校,被誉为湖南建设人才的摇篮和百万建筑湘军的“黄埔军校”。现设7个教学系部,开设26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是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建材工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湖南省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中心)、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计与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装配式建筑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红色文化育人共同体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湖南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单位、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职业院校委员会主任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高职土木建筑类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湖南省1+X证书教学研究中心、湖南省课程思政示范性研究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学院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构建了覆盖建筑业全产业链的优势专业集群和特色专业体系,其中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3个专业群为湖南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并入选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A档)。近年来立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性职教集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服务乡村振兴“名课名师”资助项目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国家级项目60余项;立项特色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思政课“金课”、优秀教学团队、“楚怡”教学名师等省级项目180余项;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余项。师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等荣获全国一等奖30余项、省级一等奖100余项。
学院主持或参与研制了20余项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主持编制了湖南省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湖南省土建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大纲、题库及培训教材等,是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基地、湖南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基地、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师资培训基地、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助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引领建设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卓越贡献。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录取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章程,各类考生的总分计算方法和拟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1类考生考试成绩组成: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拟录取分数线为392分。其中第一专业志愿报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徒手钢笔画考试成绩*60%。建筑设计专业拟录取分数线为361.4分,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拟录取分数线为426.6分。
二、2类考生考试成绩组成: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拟录取分数线为267分。其中第一专业志愿报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考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徒手钢笔画成绩*60%。建筑设计专业拟录取分数线为217.8分,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拟录取分数线为302.4分。
三、体育特长类考生成绩组成: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体育特长测试分数,拟录取分数线为175分。
四、总成绩相同时,1类考生按语数英成绩总和顺序依次排列。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第三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
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八条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7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第九条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第十条我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5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一)1、2、3、5类及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系部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年)建筑系(440)建筑设计1107500建筑室内设计1107500城乡规划605060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507500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507500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第四章报名方式第十一条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风景园林设计607500建筑工程系(540)建筑工程技术3405060建筑材料工程技术5046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07500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504600水利水电建筑工程504600管理工程系(535)工程造价2905060建设工程管理954600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504600现代物业管理654600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54600建筑设备工程系(445)建筑设备工程技术1854600给排水工程技术55460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54600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04600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504600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4600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1404600市政工程技术90460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54600道路工程造价604600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554600退役军人专业任选10——体育特长生专业任选20——合计2400——考生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标准(元/年)社会人员建筑工程技术405060工程造价30506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04600
第十三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举行二志愿考生考试,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第十四条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第十五条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6)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申请免试证明资料提交:
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免试录取,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2)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需在2023年3月8日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高新校区)教学楼206办公室。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第十六条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七条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1日—3月11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index/xwgg.htm
第十八条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10日—3月11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第五章考试与考核第十九条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一志愿考生)2023年4月8日-4月9日(二志愿考生)第二十条考生分为5种类型,1类为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不具有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4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5类为在校学习期间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第二十一条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2类考生的成绩均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3类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体育特长测试(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4类考生只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5类考生在单招考试报名缴费后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提供参加赛事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免试入学相关手续。其中1、2、3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徒手钢笔画成绩(总分600分)三部分组成,按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40%+徒手画300×60%,总分600分从高往低录取;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录取但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3类考生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不达标,但学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可按照1类考生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十二条命题(1)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试三部分组成,题库题目1000道,电脑随机生成试题(40题)。时间为60分钟,总分300分。
(2)2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满分300分)。时间为90分钟。(3)体育特长测试由体育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测试方法详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4)徒手钢笔画(内含文字书写、色彩)命题及测试由建筑系负责。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5)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按照高考等级要求,不得泄题泄密,教务处、安全保卫部、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第二十三条考试(1)考试时间为一志愿考生3月11-12日,如安排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首日所有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和2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的1、2、3类考生考试首日上午参加加试科目徒手钢笔画;3类考生于第二天下午进行体育特长测试,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文化素质考试安排在高新校区第一教学楼,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各考场,体育特长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新体育场场馆,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第二十五条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1类考生、2类考生、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四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第二十六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依此类推。若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第二十七条总成绩相同时,1类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2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依次排列,3类考生按体育特长测试分依次排列。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九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单招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第三十条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三十一条单招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第三十二条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zsw.hnucc.com/)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具体安排1.3月15日前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2.3月16日—3月22日公示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录退。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国标招生代码:13044信息发布网址:http://zsw.hnucc.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58660668,0731-58662866招生咨询QQ:3480703332监督投诉电话:0731-58662805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为做好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强化体育评价,通过体育优秀的学生带动体育运动,将进一步充实体育特长生队伍,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测试对象成功报名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且有体育类特长的考生。二、测试项目1.测试项目: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对其它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单项不限,有意者填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2.项目要求: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参加省、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者;或测试成绩达到运动员二级水平者,请将相关证书和秩序册复印件(测试时需带原件)及在网上下载“湖南城建职院2023年体育特长生报名信息表”于报名截止日(3月8日上午11点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湘潭
标准测试内容配合意识助攻50分全场攻防转换速度5分临场比赛经验50分
个人进攻能力5分技术运用合理5分个人防守能力5分战术作风5分前后场篮板5分三、田径项目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一)项目与得分(100分)项目分值(分)958575100米男子10"711"111"5女子12"512"913"8200米男子22"022"823"6女子27"027"828"2400米男子49"51"552"5女子1'00"1'04"1'06"800米男子1'54"1'58"2'05女子2'18"2'26"2'40"1500米男子4'00"004'15"004'28"00女子5'15"005'30"005'50"00跨栏110栏男子11"511"516"0100栏女子15"515"717"55000米男子15:10:0016:10:0017:50:00女子20:20:0021:44:0022:04:00400米栏男子55"558"01'01"女子1'00"1'10"1'18"标枪男子51m49m47.48m女子38m34m30m跳高男子1.9m1.82m1.78m女子1.52m1.40m1.3m跳远男子7.10m6.70m6.45m女子5.20m5.00m4.90m三级跳男子15.25m14.25m13.69m女子11.6m9.8m9.4m铅球男子13.5m11.8m11.3m女子12.5m10.5m8.3m四、羽毛球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一)基本技术(45分)1.击高远球(10分)
技评: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拍面、击球点、球的高度、弧度、落点及规则要求来评定分数评分标准8—10分动作协调、手法正确、步法移动迅速、出球质量高、落点合理6—7分动作较协调、手法较正确、步法移动较迅速、出球质量较高、落点较合理3—5分动作基本协调、手法基本正确、步法移动速度一般、出球质量一般、落点基本合理1—2分动作不协调、手法不正确、步法移动较慢、出球质量差、落点不到位球落在对方场地的端线和双打的后发球线之间,5个球,共10分。2.搓球10分技评:以握拍、脚步动作、发力、拍面、击球点、落点及规则要求来评定。分数评分标准8—10分动作协调、手法正确、步法移动迅速、搓球质量高、落点到位6—7分动作较协调、手法较正确、步法移动较迅速、搓球质量较高、落点较合理3—5分动作基本协调、手法基本正确、步法移动速度一般、搓球质量一般、落点基本合理1—2分动作不协调、手法不正确、步法移动较慢搓球质量差、落点不到位测试者站在中线的位置,上网搓正反球,球落在对方场地网前的20cm—30cm之5个球,共10分。3.发长短球分数评分标准8—10分动作协调、手法正确、质量高、落点到位6—7分动作较协调、手法较正确、质量较高、落点较合理3—5分动作基本协调、手法基本正确、发球质量一般、落点基本合理1—2分动作不协调、手法不正确、落点不到位长、短球各五个,共计10分。(二)实战能力:(70分)以比赛形式进行,看测试者是否有一定的进攻和防守能力,能够运用一些高级技术如:假动作、勾对角劈杀等;掌握一定的战术技能,知道如何调动对手寻找战机,知道何调整战术和心态。五、乒乓球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一
)2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依次排列。
测试指标与分值类别专项技术实战能力测试指标定点发球正手对攻搓球起板比赛
分值20分20分30分30分(二)测试标准与评分标准(以右手持拍为例)(三)1.专项技术(四)(1)定点发球(20分)测试方法:受试者先后发3个落点总计10次球,分别为2个直线短球,4个直线长球和4个斜线长球。每发球成功一次得2分,共20分。每人测试一次。(详见评分标准)该测试要求:①每次发球落在指定区域(长、宽各50cm)内方为有效。②受试者发球时,球应自然置于非持拍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在球台端线或其延长线外向上近乎垂直抛球,高度不低于16cm。③受试者在球台端线或其延长线内发球判为失误。④受试者发球时,第一落点落在本方球台区域,之后球触网后落在对面球台区域,此球应判重发球。⑤发球旋转种类及方式不限。(2)正手对攻(20分)测试方法:陪测者和受试者正手斜线对攻30秒计算受试者连续攻球成功次数,35板为20分(详见评分标准)。同时计算受试者失误次数,每失误一次扣1分,失误两次扣2分,以此类推。每人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如陪测人员失误应重新测试。该测试要求:①二人均应采用正手攻球方式击球。②测试以受试者(或陪测者)球拍撞击球的一瞬间开始计时。(3)搓球起板(30分)测试方法:从陪测者发下旋球至受试者左半球台开始,受试者应分别运用搓球技术和弧圈球技术完成该组合技术。成功10次为30分(详见评分标准)。每人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如陪测人员失误不计失误次数。该测试要求:①搓球和起板两项技术均成功方算为该组合技术成功。②起板时拍面必须保持前倾,垂直或后仰均视为失误。(4)实战能力(30分)比赛方法:主考教师组织男、女考生分别进行比赛,视情况给予相应分值。

